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林地收回补偿在较大前提下存在差异。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家对竹林地、灌木地、经济林地、防护林等地给予补偿。补偿时,经济补偿应根据林地类别、经济价值和征用时林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分类。现将其详细解释如下:
普通材料林防护林的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是最常见的。例如,征用的林地不是人工种植造林,也不是多年自然形成的自然林,每亩补偿500英亩~800元/年,如果是人工造林,当年赔偿金额为1000元。也就是1000n年x(5000~800元/年)。
征用经济林时的补偿标准:
经济林,如梨树、桃树等果树,或厚朴紫朴等“三木药材”。经济林的补偿规则是成本核算补偿或经济效益补偿。
成本核算补偿,如果种植果树,树苗投入多少钱,换土多少钱,以及种植移植活树后施用多少肥料、农药和管理费用。这些费用的总结,加上被征用时这些经济林木的合理增值效益,是征用经济林地时的补偿金额。
如果经济林已经种植多年,处于森林经济繁荣时期,这种经济林补偿可以与征地人达成协议,也可以根据征地前三年森林的平均产值达到3~五倍计算补偿。
若不易计算,则可按经济林投产前每亩1500英镑计算~5万元计算,投产后按5万元计算~30000元/亩补偿。
特殊用途林的征用补偿标准:
特殊用途林是指具有特殊经济用途的林地。如森林试验场、品种改造林、稀有树种试验场等。补偿标准为普通防护林标准2~3倍补偿。
图片:人工造林和杉木树苗
如果不能定义,可以按照当年的造林标准2000~每亩3000元,再加上造林年后1万元的补偿标准~2400元/年。
征用“四边”林木后的补偿标准:
简单来说,征用补偿标准是植树成本、森林栽培成本和森林种植的预期效益。
每株植物的幼苗成本为5元,每年增加3元~5块钱/植物。稀有树种根据一般木林苗木2~5倍的补偿。假如不符合市场条件,双方也可以达成协议。
林地征用补偿费用总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补偿费与幼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
土地补偿费是征用林地后给予的一种士地经济补偿。很多人都知道这一点。绿色幼苗费是林地上种植的各种作物因征地损坏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附着物补偿是林地上房屋建筑、钢结构温室、林木培养设施设备的总成本价值。
林地征用补偿费的申报程序:
首先是林地征用人、被征用人、村干部、乡镇政府监督人员到林地征用现场进行边界认可、林地附着物和所有权认领。并进行相应的登记,记录橡木档案。制定补偿登记表,并向当地政府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补偿费用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