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起诉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通常,协议离婚需要过冷静期。如果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机构将通知另一方。
登记机构会通知。
在离婚冷静期间,一方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将通知另一方。想离婚的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将进行离婚登记,但将通知双方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在30天内后悔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若上述期限未撤回,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即可领取离婚证。
撤回离婚登记有两种方式:
主动撤回:持身份证和上述收据(遗失不能提供,但必须书面说明),到原收据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换取《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表》。
被动撤回:无时间撤回的,自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即收到收据后60天内),不得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会知道。
在离婚冷静期间,一方撤回婚姻登记机关将通知另一方。想离婚的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离婚登记,但通知双方离婚冷静期为30天。任何一方在30天内后悔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0天。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考虑期,是指婚姻双方在离婚自由原则下申请自愿离婚的冷静思考期,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