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同意离婚时,他们通常要经历冷静期,通常是三到四天。在离婚的冷静期,夫妻仍然可以住在一起,也可以住在一起,主要取决于夫妻的意愿。
离婚冷静期不能住在一起,也可以住在一起。
离婚冷静期是指政府强迫夫妻在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前暂时考虑离婚。《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下:夫妻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离婚后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协商离婚,离婚冷静期需要30天。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在离婚冷静期作弊后,双方仍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手续。如果没有申请,将被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的冷静期必须等30天。
法律规定,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与配偶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上述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想离婚的,应当亲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明。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