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当时的国情和国家政策,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察哈尔省建于1912年,是中华民国时期设立的老省级行政区,汉、满、蒙混居。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根据察哈尔省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当时的国情政策,同意撤销察哈尔省。
取消察哈尔省的原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方边境的威胁消失了,察哈尔省失去了作为战略缓冲区的价值。此外,大多数居民都属于蒙古人,人口稀少,这对经济发展的民族团结非常不利。因此,察哈尔省的建设被取消。
清朝时期,张家口、大同等地区属于直隶省。察哈尔特别区直到中华民国才正式成立。17年,中华民国改为省级行政区,省会驻万全县。中华民国36年,省会改为张元,现为张家口市桥西区。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接受了原察哈尔省军区司令员王平将军的提议,同意撤销察哈尔省建制,察哈尔省正式撤销,原区划归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行政区划的历史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