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营规模划分标准是通过《关于调整城市经营规模区划标准的通知》提出的城市划分标准,即一个新的城市经营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成五类七档。
城市经营规模划分标准
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水平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超大城市、超大型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水平城市。
常住人口1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常住人口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为超大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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