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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扣工资吗(产检请假扣工资吗)

2023-12-07 科学常识 50 作者:西风

产前检查请假扣除工资是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既然计入劳动时间,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不能扣除工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以下是对“产检扣工资”?详细回答!

文章目录

1、产前检查请假扣除工资吗?、孕妇产前扣除的工资是3、孕检请假扣工资合法吗?、产前检查会扣除工资吗?

产前检查请假扣工资吗?

产前检查请假扣除工资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既然计入劳动时间,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不能扣除工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前检查假国家规定妇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前检查假,在规定范围内,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计算正常出勤,具体规定如下:怀孕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6-7个月,每月1天假期;怀孕8个月,每月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4天假期,但预产假已包括两天。各公司应合理尊重女性员工的权益,不能扣除工资,因为她们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所以公司必须合理合规,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各公司应合理尊重女性员工的权益,不能扣除工资,因为她们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所以公司必须合理合规,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孕妇的合法权利是什么?(1)孕妇有法律权利不被解雇。(2)孕妇有权要求更换适合孕妇的工作。(3)孕妇有权在工作时间进行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4)孕妇的休息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解雇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孕妇产前扣除工资吗?

法律主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单位扣除工资是违法的。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雇、终止劳动或者就业合同。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或者就业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产假前女职工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孕检请假扣工资合法吗?

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请求产假扣除工资一般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孕妇的正常产前检查应当按照出勤人员处理,不得扣除工资。公司非法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前检查会扣除工资吗?

法律分析:产前检查休假扣除工资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由于计入劳动时间,必须支付劳动报酬,不能扣除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解雇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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